【科技科】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批赋权职务科技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17 12:09
来源:
科研发〔2023〕39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批赋权职务科技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各办、科室:
现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管理中心《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批赋权职务科技成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有申报赋权职务科技成果的老师请于2023年9月18日下班前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申请表》(附件1)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各1份交至科技科402室,电子版发送至zydeykjk@126.com。联系电话:0451-87093437。
大学通知中的学校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的职务科技成果包括:(1)本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2)在职人员承担的本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所形成的科技成果;(3)在职人员履行本岗位的职责所完成的技术成果;(4)在职人员在本单位内实施的自主科研课题所产生的科技成果;(5)在职人员及学校客座人员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科技成果。
赋权申请应具备下列条件:(1)赋权的成果应具备不影响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事关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2)赋权的成果应具备安全可靠、权属清晰、应用前景明朗、转化意愿强烈的条件。(3)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在团队内部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约定内部收益分配比例等事项。(4)经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申请,大学将归学校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100%的科技成果处置权。
申请赋权的具体程序详见附件。
科技科
2023年7月17日
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申请表
附件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申请汇总表
附件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批赋权职务科技成果的通知
主题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赋权 职务科技成果 通知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科技科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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