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科通知】变更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2017-10-13 09:00
来源:
变更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耗材采购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CD2017F15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 标 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11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093374
代理公司: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3层
联 系 人:于晓凡
联系电话:0451—82382743-811
变更内容:
本项目原内容: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货物);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获得其中两个包中标权利;若兼中多个包,投标人自行选择中标权利,其余包顺延到第二名,如第二名有同等情况而顺延到第三名,以此类推。若供应商同时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其投标文件必须分包制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所有投标。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点: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3层)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到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文件售价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现变更为: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货物);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第六包、第七包)、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第六包、第七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第六包、第七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获得其中两个包中标权利;若兼中多个包,投标人自行选择中标权利,其余包顺延到第二名,如第二名有同等情况而顺延到第三名,以此类推。若供应商同时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其投标文件必须分包制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所有投标。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点: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3层)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第六包、第七包)、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第六包、第七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第六包、第七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到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文件售价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