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9 09:00
来源: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2017年“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情况
本计划支持:科技创业人才25名、科技创新人才20名、青年拔尖人才10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5个,入选者予50万元资助。
二、申报办法
申报人首先需在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http://219.147.168.104/kjpt/)上进行用户注册(已有省基金、省应用技术、省评审专家等开通用户不用再次注册),登陆后在计划类别中选择“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然后按照填报说明,详实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逐页保存,检查无误后提交。
三、申报推荐条件
1.科技创业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及以上(第1、2项为必备项):
(1)科技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应在我省辖区内。
(2)科技创业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主要合伙人,占公司股份10%以上,创办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年利税达到500万元以上。创办时间为5年以内(含5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连续增长20%以上。
(4)企业主导产品是由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在近5年内转化的,且占年度销售收入20%以上。
(5)所在企业已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创新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及以上(第1项为必备项),各项指标为近3年(2014年1月1日始):
(1)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新产品进入市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2)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权、新药证书、新植物品种权等)1项以上。
(3)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第2)承担各类科技项目经费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包括单位内部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
(4)作为第1、2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有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新标准制定;或有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5篇以上。
(5)其他在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取得重大成就的。
3.青年拔尖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及以上(第1、2项为必备项),各项指标为近3年(2014年1月1日始):
(1)申报年龄男性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为37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新产品进入市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
(3)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权、新药证书、新植物品种权等)1项以上。
(4)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承担科研项目累计经费达到300万元以上(包括单位内部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
(5)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有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新标准制定;或有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3篇以上。
(6)其他在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取得重大成就的。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须具备下列条件,各项指标为近3年(2014年1月1日始):
(1)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国家和我省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至少有1项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收入达到8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2)具有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承担2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团队成员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3);或团队成员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或有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新标准制定;或有新产品(含农业新品种)、新装置(装备)、新工艺、新工法、新材料开发1项以上;或团队成员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
(4)团队负责人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核心人员相对稳定,团队核心人员5至15人,45周岁以下人员不少于1/2。
(6)其他重要业绩、重大贡献。
四、申报要求
我院申报人应在9月25日24:00前完成在线申报,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类别(创新团队负责人亦不能同时报其他类别)。网上提交后,提交一份纸质申报表、附件材料(特别是相关佐证材料)以及相应电子版,在9月26日上午统一报送科技科。
联系人:林春盛 王琳晶
电话:87093437
附件:1.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附件请点此下载...............
科技科
二O一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