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1 09:00
来源:
科研发[2017]17号
关于转发《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请请登录二院官网(科学研究)进行查询、下载。
请各位仔细阅读《通知》:(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5)自然奖的主要论著必须是2015年6月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6)发明奖、进步奖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7)青年奖的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推荐、审批程序、申报人须知等详见通知及附件。
请各科室于4月24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科。
联系人:林春盛 联系电话:0451-87093437
附件:1.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2. 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 (另行发送)
3.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
4.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
5. 回避专家申请表
..................附件请点此下载.................
科技科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 申报 通知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技科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