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申报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18 13:23
来源:
科研发〔2019〕64号
关于转发《关于申报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项目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主要支持省属本科高校高水平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带领科研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支持计划补助资金用于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研讨、改善科研条件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支出。
二、项目实施周期。支持计划实施周期一般为二至三年。
三、项目申报条件。支持计划分为高水平人才培养支持项目和优秀青年人才支持项目两类。已列入2019年“头雁”团队骨干成员名单的人员不可再申报。
1. 高水平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研究项目具有前瞻性,能够引领科学发展,或在领域内具有指导意义。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原则上需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人才计划或科技计划支持,如“龙江”学者、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省科学技术奖等,申请人(负责人)应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优秀青年人才支持项目:研究项目具有探索性,有前期研究基础,预期研究成果有实际应用价值。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应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40周岁;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院内属于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
四、申报评审程序。高水平人才培养支持项目和优秀青年人才支持项目每类限报两项。申报人请于10月28日早8:20将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科,统一报送大学科技处后,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
联系人:王琳晶、林春盛
联系电话:87093437
附件:中央支持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
科技科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 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项目 通知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科技科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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