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2019年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填报计划书有关事项 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31 16:38
来源:
科研发〔2019〕76号
关于转发《关于2019年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科研基金项目填报计划书有关事项
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经我校学术委员会评审,2019年度校科研基金共有72项申请获得立项资助(校政发[2019]46号文件)。其中我院共有16项申请获得资助。现将立项名单及有关计划书填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一)课题组成员不能变更,必须本人签字,不许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校会根据科研诚信情况采取扣拨经费或取消立项。
(二)为了加快项目落实与开展,2020年下半年或2021年上半年进行中期检查时,要求经费支出必须达到所拨付经费的40%,如果低于,需提供必要的证明如实验记录、合作协议、委托协议等材料证实项目已实施,款项暂时未支出。
(三)原始数据记录需使用“科学研究实验记录本”。项目组需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二、填报要求
已立项的课题需要填写《2019年度校科研基金课题任务书》(见附件1-6)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请交PDF格式文件,按编号+名称+负责人的方式命名)。纸质版材料务必于2020年1月2日11:30前报送至科技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
附件1:2019年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计划任务书(面上项目)
附件2:2019年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计划任务书(博士创新基金项目)
附件3:2019年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计划任务书(杰出培育基金项目)
附件4: 2019年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计划任务书(新药临床前研究基金项目)
附件5:2019年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计划任务书(中药健康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专项)
附件6:2019年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计划书
附件7:关于印发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联系人:王琳晶、曹赢
联系电话:87093437
科技科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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