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5-07-20 09:00
来源:
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卫科教发[2014]149号)文件和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黑卫科教发〔2015〕109号)文件精神。现将基地招生事宜公布如下:
一、 培训目的
经过严格规范的临床实践训练,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专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的合格临床中医医师。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自愿进入临床住院医师培训,遵守《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并按相应学科培训大纲的要求完成培训工作。
(一)单位委派的培训生
1、2014年、2015年进入三级甲等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其从事专业属于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中公布的学科范围。
2、2014年、2015年进入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从事全科方向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
3、三级甲等医院工作满5年未能晋升为中级技术职称,且其从事专业属于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中公布的学科范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鼓励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未能通过中级技术职称考试,且从事全科方向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鼓励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培训。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生
2012年~2015年毕业,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同时,具有医学学士学位并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三、 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5日-8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1.单位选派的学员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并汇总,统一报送所辖地市(行署)卫生计生委主管部门复审后,送至我院规培基地,基地将按照招生简章要求终审合格后参加招收考试。
2.社会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按我院基地招生简章要求直接到培训基地报名,资格终审合格后参加招收考试。
3.所有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按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和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医务科邮箱,现场确认审核需附件1和附件2打印版。
四、 招收程序
要求:于2015年8月11、12日本人带报名表纸质版、证明材料原件等(详见附件5-材料审核目录)到医务科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将举行统一的入学考试;
考试形式:统一组织闭卷理论考试;
考试内容:中医临床医学(医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考试时间:8月18日
五、招生计划
拟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共计30名。
类
别 |
专业名称 |
专业
代码 |
计划招生人数(人) |
学历
要求 |
学员身份 |
|
社会人 |
单位人 |
|||||
中医 |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
3501 |
20 |
本科及以上 |
√ |
√ |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临床医学) |
3502 |
5 |
本科及以上 |
√ |
√ |
|
全科医学 |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
3601 |
3 |
本科及以上 |
√ |
√ |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临床医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