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12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8]2号
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8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及安排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4.《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的材料包括:(1)经各单位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及电子版;《专家盲审表》用于网络盲评(《专家盲审表》只需提供电子版)。(2)加盖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请各有关单位严格审核把关,根据省规划办要求,本年度申报课题的负责人规定如下:(1)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6.此次申报的课题,要求至少有50%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
7.本年度申报重点课题的可以同时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至2018年2月26日下班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451-87093437
联 系 人:王琳晶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2018年)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盲审活页(2018年)
附件3:2018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技科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规划,课题,申报,研究,教育科学,重点,要求,本年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