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45-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南病北治 北药南用”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21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7]45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南病北治 北药南用”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按照省政府对“南病北治,北药南用”推进工作的要求,省财政厅今年安排专项资金推进该项科技研发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本次项目申报原则上应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企业匹配资金不低于1:1,政府引导资金为科研补助。高校以申报技术创新平台项目为主,申报其它类项目原则上要有企业参与合作并签署合作协议书。
项目支持方向为: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技术示范研究,培育我省大宗道地北药和市场稀缺中药材品种;针对慢病及南方特有常见病开发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等大健康产品;加强中药新药研制;建设“医养服务机构”和养生养老康复基地;打造“南病北治,北药南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项目实施年限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考核指标、资助额度等具体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1.1),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允许申请一个项目,正在承担或正在申请其他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牵头申报项目。另外,今年申报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南病北治北药南用”专项的标书不自动纳入本次申报,拟申请人还需再次申请。
重大项目和引导项目的申报方式为登录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http://219.147.168.104/Kjpt/)在线申报,即项目负责人在线注册、在线填报申请书及必须上传的相关附件后,在10月8日24:00前在线提交,大学将在10月9日9:00前审核,学校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通知第一合作单位16:00前在线签署意见(合作单位应在本系统注册),然后自动提交到推荐单位(教育厅),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到省科技厅,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申报。
技术创新平台类项目需线下填写《平台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打印七份纸件和电子版。各科室统一在10月9日8:30报送到科技科。
联系人:王琳晶 林春盛
电话:0451-87093437
邮箱:zydeykjk@126.com
附件1:申报指南
附件2:技术创新平台类申请书
附件3:科技厅关于 南病北治科技计划的通知
科技科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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