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44-关于转发《关于报送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9 00:00
来源:
关于转发《关于报送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学校决定对已经结题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和获奖的教育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1999-2015年的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成果;2015年至今已经结题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成果;2015年至今立项虽未结题但已产生阶段性研究成果并推广应用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被列为国家或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的成果;已获得的校级教学成果;已获得国家或省高等教育学会的成果。要根据项目和成果的特点,推广与应用的范围,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总结。
二、报送材料
每项报送成果均需报送成果推广应用及辐射情况的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并提供相关数据、图片、纪实材料、调查问卷、反馈评价表、推广情况证明等佐证材料,并按附件要求填写佐证材料目录,并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科研统计表》(1999-2017年)。
请于2017年9月27日下班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科研统计表》只需电子版)报送至科技科。
联系人:林春盛 电 话:87093437
邮 箱:zydeykjk@126.com
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总结报告
附件2:报送佐证材料目录
附件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科研统计表
附件4: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情况统计表
科技科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通知,成果,教育,材料,附件,报送,项目,推广应用,教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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