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27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6]43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重大、重点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开展2016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登录医院网站(科学研究)进行查询、下载。
通知要求:凡“十二五”期间立项并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类别课题研究成果要求的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均可进行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规划课题及青年专项课题,经有关单位初审并同意,均可进行结题验收。
上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及附件,请注意:对申报结题鉴定的重大、重点项目,省规划办统一收取每项课题评审费600元。请于2016年10月31日下班前将结题汇编材料复印件一式五份送至科技科,汇编材料电子版(要求与纸质版完全对应)及结题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初审合格的课题学校统一上报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申请结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琳晶 电 话:87093437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度重大、重点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
附件3:课题汇编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4: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表
附件5: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免于鉴定条件
附件6: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公报参考格式
附件7:课题经费决算表模板
附件8:课题鉴定结题评审标准和专家用表(规划和青年专项用表)
附件9:关于2016年度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委托职教学会受理的通知
附件10:课题结题材料袋封皮
附件11:结题项目汇总表
科技科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 结题验收 成果鉴定 通知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技科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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